记者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获悉,天津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决策部署,目前已完成外场工程建设、系统升级改造、收费政策调整、联调联试验证阶段等各项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12月21日我市各高速公路将与全国各省市同步进入全流程测试阶段。
前一阶段,天津市已拆除京津、津冀交界处12座省界收费站和区域内4处“高接高”收费站正线取直部分;新建省界ETC门架58套、互通立交ETC门架260套;新改建ETC车道922条,所有收费站车道均已具备ETC服务功能,形成了“ETC为主、混合为辅”的车道设置格局;在全部117座收费站的158条入口车道加装启用不停车称重治超设施。根据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联调联试方案,12月21日—31日将对系统人工封闭式收费功能和门架开放式收费功能同时进行全流程测试。2020年1月1日起,9座及以下车型将按小客车标准计费,货车由计重收费改为按车型收费。
为确保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全路网快捷通行,天津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高速公路运营企业会同各银行、ETC发行机构通过多种渠道为车主免费安装ETC设备,目前累计发行量已超过220万,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75%左右。针对部分车辆尚未安装ETC设备的情况,全市包括津滨、津蓟、津港在内所有高速公路入口均按要求至少保留了1条混合车道供其驶入。同时,增派路政、交警和收费服务人员加强收费站入口秩序维护疏导,缓解通行高峰期拥堵;组织各银行、ETC发行机构在交通流量较大的收费站开展ETC设备现场免费快速安装服务。
交通运输部门提示广大驾驶员注意以下事项:
(一)未安装ETC设备或已注销ETC设备的车辆,请从混合车道通行;
(二)ETC用户电子标签、用户卡非同一车牌或同一省份发行的车辆,请从混合车道通行;
(三)ETC记账卡用户应确保绑定账户可供正常扣费,ETC储值卡用户应确保卡内余额充足;
(四)ETC车辆驶入高速公路时如出现设备未能正确安装、设备有效期异常、标签失效等情况,请改由混合车道通行,并及时到发行机构对设备进行重新安装、延期、激活;
(五)通行ETC车道时,应保持车速不高于20km/h,并与前车保持10米以上距离;
(六)如遇相关问题,可拨打24小时客服热线4007554007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