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南京市企业破产公共服务中心成立。市长陈之常、省法院副院长郑立新共同揭牌,市法院院长李后龙参加。
企业破产公共服务是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优化营商环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在市委坚强领导和省法院有力指导下,市政府和市法院密切协作,形成了“市区两级全覆盖、重点领域全覆盖”的府院联动新模式,妥善处理了一批破产重整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办理破产”指标连续两年入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标杆,“法治环境”指标连续三年排名全国前列。
陈之常对南京市企业破产公共服务中心成立表示祝贺,对省法院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说,当前,全市上下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走在前、做示范”的重大定位和“四个新”的重大任务,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成立企业破产公共服务中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实现新提升”重大要求的具体举措,是我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实际行动。我们将以企业破产公共服务中心揭牌成立为新起点,进一步集聚力量、整合资源、优化机制,深化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为加快建设营商环境标杆城市、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添能助力。要强化高效联动,各有关单位立足自身职能、密切协作配合,强化系统集成、集约高效,真正把中心建设成为促进更高质量府院联动的有效载体。要做好优质服务,加快构建集聚式公共服务体系,形成“一站式”服务平台,更高质量提供线上政务服务,逐步实现破产公共事务各类事项一网通办。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关注度;认真总结运行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做好成果固化、转化、制度化和推广工作。
活动后,与会领导调研了南京市企业破产公共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