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温州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法规实施媒体见面会。
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温州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于2025年1月1日开始施行。该《条例》作为我市制定的第26部地方性法规,是温州首个教育领域的立法项目,也是全省首部以“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命名的地方性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指出,制定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是贯彻落实教育强国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是打响“好学温州”教育品牌的现实需要,是立法保障“强城行动”深入实施的具体举措。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责任担当,协同抓好法规宣传实施,为我市打造区域教育高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葛益平强调,要加强宣传引导,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平台持续宣传条例的颁布实施和重点内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设施科学布局、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要压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专业培训,严格对照条例规定的编制因素、编制要求、编制程序等科学合理编制规划,依法制订年度建设计划,保障学位有效供给和学生就近入学。要强化部门协作,出台相应配套制度和措施,凝聚实施合力推动条例落地实施,确保配套教育设施建设、闲置教育设施处置利用等工作有序推进。要持续跟踪监督,做好法规解读释义、听取相关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发挥基层单元、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与各级人大代表作用,促进各方主体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
市领导徐育斐、张洪国、王彩莲参加会议。